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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展知識——理順政府協會企業關系 角色定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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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順政府協會企業關系角色定位是當務之急<br />
::會展知識:<img src="http://bbs.haozhanhui.com/editor/images/smilies/default/5.gif"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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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貿易報點擊率:22932003-10-130:00:00<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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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br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管理學院會展管理系主任劉大可<br />
<br /><br /> 在規范的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中,政府、行業協會與企業是三種性質不同、功能互補的市場行為主體。其中政府的主要職能是進行經濟運行制度創新,并通過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等方式,調控宏觀經濟運行,引導并約束微觀企業的行為,為企業公平競爭制定行之有效的“游戲規則”;企業是市場經濟中最活躍的因素,主要職能是按照政府制定的游戲規則,通過提供產品和服務,占有市場并獲取利潤;行業協會作為非營利社團組織,主要職能是根據國家法律和協會內部規約,制約和協調會員個體行為,為企業提供信息、研究、培訓等方面的服務,充分發揮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梁作用,以促進產業的整體健康發展。在會展業的發展中,如何處理這三者的關系是至關重要的———<br />
<br /><br /> 回顧我國會展業近年來出現的種種問題,如展館建設缺乏規劃、多頭審批、重復辦展、競爭無序、管理混亂、法律滯后、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缺乏行業自律以及頻繁出現的市場欺詐行為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會展業起步時間晚,在會展業的發展中,還沒有理順政府、行業協會與企業的關系。具體表現在:(1)政府職能定位不準,一方面許多政府應該做的工作如制定產業政策、完善法律法規等,沒有做好;另一方面,政府又參與了大量不該做的工作,如不區分商業會展與公益會展的屬性差異,對展會活動的盲目參與等,從而破壞了展會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2)行業協會組織渙散,力量薄弱,既缺乏有權威的全國性會展協會組織,各地方成立的相關協會,也沒有發揮應有職能,形同虛設;(3)微觀層面,近年來快速崛起的大量于會展業務有關的企業,由于成立時間短,品牌缺乏競爭力,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管理水平落后,與此同時又缺乏行全行業性的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和法人資信評估體系,從而導致會展業的惡性競爭以及短期行為等現象大量存在。從市場經濟國家經濟運行的基本框架看,政府、協會與企業之間的協調運轉,構成了市場經濟的實質內容。那么,結合會展業的行業特點,應該如何看待會展業發展中政府、協會與企業的關系呢?<br />
<br /><br /> ●政府:弄清職能定位,制定政策導向,完善“游戲規則”<br />
<br /><br /> 在市場經濟框架中,政府是政策、法律、法規等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其主要的經濟職能目標是為微觀企業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并創建良好的投資環境,其主要任務是建立相關的管理機構、制定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處理好中央與地方關系以及為完成這些職能而必須進行的基礎工作。<br />
<br /><br /> 1.建立全國統一的會展業監管機構,根據展會性質和規模實行分類監管。對全國性特大型的展會活動以及涉及國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會活動繼續實行審批制,對中小型展會活動尤其是經貿類展會活動,取消審批制,推行備案制。當然,對哪些活動是全國性特大型活動,哪些活動是涉及國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會活動,哪些是一般性中小型商貿展會活動,這些問題需要召集有關方面的專家進行科學界定。<br />
<br /><br /> 2.制定中國會展業中長期發展產業政策。產業政策是市場經濟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是決定產業發展方向、規模和速度的重要因素。就會展業來說,主要的產業政策應該包含如下三個方面:(1)會展業的地區扶持政策。因為中國會展業不可能也不應該“遍地開花”,政府應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特征、會展資源的分布等狀況,對會展業的重點發展區域和非重點發展區域進行合理劃分,對符合地區產業布局政策的展會,給與稅收減免、土地使用優惠、財政補貼等政策;(2)會展業的行業扶持政策。從目前的情況看,絕大多數行業都有舉辦展會的動機,但一哄而上規模“小而散”、內容“多而雜”的辦展格局,不利于提高中國會展業的行業競爭力,因而根據中國經濟的整體產業發展重點和不同產業在不同地區的布局,有重點的選擇相關行業給與政策扶持,對提高中國會展業的組織化水平,會起到積極促進作用;(3)企業扶持政策。“品牌”在展會活動中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是決定展會規模、影響力以及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中國會展業要做大做強,必須對名牌展會加以保護和扶持,以加快同類或相似展會的重組步伐,推動會展業的規?;⒓瘓F化發展。<br />
<br /><br /> 3.重新梳理有關會展業的各種政策法規,建立統一的會展業管理辦法,解決政出多門、互不協調的混亂狀態。從目前涉及會展業的有關法規、通知、管理辦法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貿促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務院辦公廳以及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建設部等都從不同側面出臺了有關管理辦法,盡管這些辦法對規范和發展我國會展業起到過積極作用,但由于管理辦法太多,管理辦法解釋單位太多,而且不同管理辦法之間存在沖突等原因,共同造成了我國會展業比較混亂的宏觀發展局面。由此看來,為了確保政令統一,規范市場行為,必須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梳理,該合并的合并,該取消的取消,該調整的調整,以建立系統、統一的會展業法律監管體系。<br />
<br /><br /> 4.將會展產業納入國民經濟統計體系。統計資料是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但會展業只是近幾年才引起人們的較大關注,會展方面的數據目前還沒有納入國民經濟體系。目前只有北京市在2003年1月進行過系統調查,全國以及其他地區的數據,大多數是零散的,甚至是估測的。行業統計資料的缺乏,不僅給行業研究帶來了困難,更為嚴重的后果是,一些“功利性”特征明顯的研究成果和言論,對行業的決策產生了誤導。中國究竟有多少展覽場館,有多少會議設施,會展產業究竟有多大的經濟帶動效應,會展產業究竟有多好的前景等,對這些問題眾說紛紜,不少言論科學依據。報刊雜志上的一些行業數據是怎樣統計出來的,是對展覽的統計,還是對會議的統計,是否包括大型活動等,對這些問題目前幾乎沒有人能夠弄清楚。<br />
<br /><br /> 5.理順政府在會展活動中的職能定位,處理好政企關系。展會活動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經濟活動,在很多情況下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參與。因而,在會展業不能簡單地提出“政企分開”的政策建議,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政府在展會活動中的職能定位,根據展會活動的特點處理政企關系。我認為在處理會展業中的政企關系方面,必須堅持“分類管理”的觀點,不能搞“一刀切”,對那些具有較高社會效益的“公益展會”,如建設成就展,計劃生育展等,這些活動是非經營性的,仍然需要由政府主辦,但具體的運作方式,如展館場地租賃、展臺設計等可以采取市場化的投招標方法等;對于具有明確盈利性目的的“商業展會”,政府必須退出,“只當裁判員,不當運動員”,以維護行業的自由公平競爭,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br />
<br /><br /> 6.理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發展會展產業中的關系。在全國性會展活動管理辦法和政策法規不健全的背景下,政策供給的短缺狀態已經嚴重影響了會展業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性法規和管理辦法自然會不斷出臺,并在基層會展活動中發揮主導作用。大連就是很好的例子。大連在展會總體規模方面雖然不大,但在管理規范方面,卻得到了業界好評。為什么呢?我認為主要是大連的政策供給跟得上。早在1996年,大連市政府就果斷成立了大連市展覽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展會活動實施統一監管,1999年1月又出臺了《大連市展覽會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經過市政府法制辦審核,成為市政府的規章性文件,對大連市經貿展覽會的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導作用?,F在關鍵的問題是,當我們面對會展業出現的各種問題,從全局出發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的時候,應該如何看待地方已經出臺的各種政策,怎樣來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再展會活動管理中的關系呢?我認為,關鍵要做到如下三點:(1)中央政府要從全國經濟大局利益出發,制定產業政策,完善相關法規,盡快解決中央制度供給短缺“瓶頸約束”,為地方會展業的發展提供“大綱”;(2)承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利益差別,鼓勵地方政府在全國展會活動的發展大綱下,進行制度創新,制定適合地方特色的相關措施;(3)要切記用市場經濟手段調控展會活動的發展,要在法律、法規與產業政策方面下功夫,而不要在“收權”與“放權”問題上做文章,過分強調收權很可能退回到計劃經濟的老路,同加入WTO后中國所面對的市場經濟規則背道而馳。<br />
<br /><br /> ●協會:盡快成立全國會展協會,完善協會的服務與協調職能<br />
<br /><br /> 就市場經濟下行業協會組織的一般職能而言,主要包括4個方面:(1)政府與企業的“橋梁”,在行業內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并代表行業利益向政府尋求政策支持;(2)行業的信息與研究中心,搜集整理國內外同業發展信息,并進行分析研究,為會員單位提供決策參考;(3)會員的教育培訓中心,對會員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培訓;(4)從業人員和公司法人的資質與信譽評估認證中心,以優化從業人員結構,提高行業競爭能力。從我國會展業行業協會組織的發展現狀看,一方面,全國性的協會組織目前還沒有形成;另一方面,地方性協會組織雖然已經陸續產生,但其職能遠遠沒有到位。<br />
<br /><br /> 1.盡快促成中國會議與展覽業協會的形成,并培育成最具有權威的行業中介組織。在市場經濟國家中,協會組織在行業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從我國展會活動行業組織的發展現狀看,目前中國展覽館協會是一個影響較大的全國性行業組織,但其服務對象主要局限于展覽行業,同我們談到的“會展產業”概念有較大差異,因而還不能稱之為“中國會議與展覽業協會”,北京、上海、深圳、山東等地雖然已經注冊成立了地方性會展協會,但在實際職能方面,離市場經濟規則下的協會職能相比,還有很大差距,說得激進一點,不少地方協會“有其名而無其實”。因而成立全國性會展協會,并吸收地方協會為其分支機構,共同構建“中國會展協會網絡組織”,已經成為推動會展業中長期發展的當務之急。<br />
<br /><br /> 2.建立會展業的職業培訓體系,制定從業人員資格認證標準,推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人”的問題是當前我國會展業反映最激烈的問題之一,目前的從業人員大多數半路出身,業務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與培訓。那么,如何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呢?我認為協會應該扮演重要角色。因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的根本辦法不外乎兩條:一是建立篩選機制,二是教育培訓機制。如同其他行業一樣,篩選機制主要通過從業人員資格認證來實現,而教育機制主要通過高校的學歷教育和協會的職業教育來完成。目前,西方國家已經出現了很多有關會展活動的資格認證體系,而且不少學校與公司已經著手來華尋求合作伙伴,推銷會展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體系,中外在會展業人才培養方面的競爭已經開始。在這種背景下,我們能否抓住有利時機,及時推出適合中國國情的展會活動培訓體系以及從業人員資格認證體系,已經成為我們能否提高會展業從業人員素質、能否占領職業資格認證市場的關鍵。<br />
<br /><br /> 3.建立會展業的法人資質評價體系,對會展企業進行資質與信譽評定。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只是確保會展業從業人員素質的第一道篩選機制,從現有展會出現的問題看,對展會品牌、法人資質進行信譽評級同樣是確保會展市場秩序的重要環節。<br />
<br /><br /> 從不少參展企業反映的情況看,由于不了解展會信譽狀況,參加的不少展會沒有實質內容,甚至有欺詐行為,嚴重損害了參展參會主體的利益,也破壞了會展業的行業形象。因而,推行會展業法人資質評價制度,像企業信用評級、飯店星級評定一樣,對不同會展企業進行客觀真實的法人評價,將大大降低會展業的交易成本,對維護會展業的市場秩序,促進會展業的優勝劣汰,保護會展參與者的利益,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br />
<br /><br /> 4.建立會展業信息中心,一方面為政府制定會展業宏觀調控政策和會展企業制定微觀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另一方面,通過公布會展企業與從業人員的資質狀況等措施,為參展參會人員提供行為選擇參考。由于信息不對稱,缺乏權威的信息披露機構,導致會展業中的許多數據資料缺乏真實性,這種狀況不僅提高了參展參會單位選擇展會的信息成本,而且虛假信息還可能導致其做出錯誤決策。因而建立全國會展業信息中心,通過制度約束,確保信息中心的信譽,樹立信息中心的權威,對減少行業運行的信息成本,具有重要意義。信息中心一方面要公布行業發生的重要信息,另一方面要公布會展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資質狀況,在各種參展參會邀請函真假難辨的時候,參展可以通過簡單的網上查詢,了解展會活動主辦方的資質與信譽狀況,從而做出正確決策。<br />
<br /><br /> 5.加強會展業的產業發展研究,為會員單位提供有價值的研究報告。目前,會展業的研究成果非常薄弱,做過大量調研、有重大參考意義的研究成果非常少,大量文章只是就某一具體問題而發表的只言片語,甚至是“無病呻吟”,既缺乏理論價值,又缺乏實踐指導意義。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會展業資料缺乏,從事會展研究面臨困難,另一方面是專業從事會展研究的高素質人員非常少。因而,全國性協會成立后,應該利用其信息中心的優勢,通過與會員單位、從業人員以及專業研究機構的合作,鼓勵高素質的研究隊伍參與會展研究,推出一系列有影響的科研成果,以指導全行業的發展,提高會展業的政策和決策水平。<br />
<br /><br /> ●企業:鼓勵多種經濟成份參與,走市場化產業發展模式<br />
<br /><br />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會展業的生命力最終取決于會展企業的活力。會展活動上升為“會展產業”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必須在會展產業鏈上有大量以盈利為目的的會展企業存在,單純依靠政府補貼和政府行為辦會辦展,會展活動將永遠無法上升到“產業”高度,會展經濟自然只能成為一句空話。那么,怎樣培育會展業的微觀市場主體呢?<br />
<br /><br /> 1.探索會展中心的建設與經營管理模式,走市場化發展道路。會展中心是會展活動的有形載體,會展產業鏈上各利益主體的價值要在會展中心得以體現。從我國各地會展中心現狀看,絕大部分是由政府投資形成的“標志性”建筑,沉淀了大量的國有資產。盡管從政府的角度看,會展中心更多地是體現“政績”和“產業帶動效應”,對會展中心不宜從純經濟的角度進行評價,因而不少地方在會展中心管理中,沒有引進競爭機制,而是由政府指定機構本著“以館養館”的原則,經營與管理會展中心。但如此龐大的國有資產,其利用效果如何,有沒有更好的管理替代方案,的確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鑒于這種情況,我建議會展中心應采取市場化經營模式,這種模式包含兩層含義:第一,在會展中心實體建設中,可以吸收多方面的資金參與,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是一個很好的案例,該中心由德國漢諾威、杜爾塞夫以及慕尼黑三家展覽公司與上海浦東土管局聯合打造,是會展中心多方投資的有益嘗試?,F有的會展中心同樣可以采取股權轉讓等方式搞股權多元化改革,以便從產權關系的深層角度改善會展中心的經營模式與治理結構;第二,對無法或不便于引進非國有資金的會展中心,至少在經營權問題上要逐步引進競爭機制,要通過競爭選擇有能力的經營管理者,以盡可能地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br />
<br /><br /> 2.鼓勵多種經濟成分的企業舉辦展覽與會議,培育會展業有活力的微觀市場主體。如前所述,會展業不同于家電、食品等一般產品行業,大量“公益展會”的存在,決定了政府在展會行業中的特殊地位。但是,如果把會展業作為“產業”來做,并期望會展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話,沒有大量微觀企業的參與是不現實的。因而,本文除了建議在宏觀層面上將“商業會展”與“公益會展”分開,并以此作為確定政府職能定位的標準外,在微觀層面上,一要鼓勵民營、合資、股份、外資等多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參與商業性展會活動,二要鼓勵政府舉辦的“公益展會”,其產業鏈上的各環節如展品運輸、展臺設計等,能夠通過市場途徑解決的,一定要引進競爭機制,這是克服展會活動中的腐敗現象,提高會展活動經濟效率的最好途徑。<br />
<br /><br /> 3.理順會展業中的產業鏈,鼓勵專業化分工與合作。會展業是產業關聯度很高的行業,主要涉及展會策劃與組織企業(辦展主體)、展覽物資運輸企業、廣告媒體企業、展廳設計施工企業、場館租賃及物業管理企業、接待服務企業、旅游企業等,為擴大展會業的經濟帶動效應,必須盡可能地理順產業鏈中各企業的相互關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此外,從國外會展業的發展經驗看,隨著會展業組織化程度的提高和辦展規模的擴大,專業化分工將進一步深化,協調機制會更加緊密。因而,理順會展活動中的產業鏈,處理好各環節的分工與協作,對壯大我國展會活動的總體實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br />
<br /><br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管理學院會展管理系主任劉大可<br />
<br /><br /> 在規范的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中,政府、行業協會與企業是三種性質不同、功能互補的市場行為主體。其中政府的主要職能是進行經濟運行制度創新,并通過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等方式,調控宏觀經濟運行,引導并約束微觀企業的行為,為企業公平競爭制定行之有效的“游戲規則”;企業是市場經濟中最活躍的因素,主要職能是按照政府制定的游戲規則,通過提供產品和服務,占有市場并獲取利潤;行業協會作為非營利社團組織,主要職能是根據國家法律和協會內部規約,制約和協調會員個體行為,為企業提供信息、研究、培訓等方面的服務,充分發揮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梁作用,以促進產業的整體健康發展。在會展業的發展中,如何處理這三者的關系是至關重要的———<br />
<br /><br /> 回顧我國會展業近年來出現的種種問題,如展館建設缺乏規劃、多頭審批、重復辦展、競爭無序、管理混亂、法律滯后、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缺乏行業自律以及頻繁出現的市場欺詐行為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會展業起步時間晚,在會展業的發展中,還沒有理順政府、行業協會與企業的關系。具體表現在:(1)政府職能定位不準,一方面許多政府應該做的工作如制定產業政策、完善法律法規等,沒有做好;另一方面,政府又參與了大量不該做的工作,如不區分商業會展與公益會展的屬性差異,對展會活動的盲目參與等,從而破壞了展會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2)行業協會組織渙散,力量薄弱,既缺乏有權威的全國性會展協會組織,各地方成立的相關協會,也沒有發揮應有職能,形同虛設;(3)微觀層面,近年來快速崛起的大量于會展業務有關的企業,由于成立時間短,品牌缺乏競爭力,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管理水平落后,與此同時又缺乏行全行業性的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和法人資信評估體系,從而導致會展業的惡性競爭以及短期行為等現象大量存在。從市場經濟國家經濟運行的基本框架看,政府、協會與企業之間的協調運轉,構成了市場經濟的實質內容。那么,結合會展業的行業特點,應該如何看待會展業發展中政府、協會與企業的關系呢?<br />
<br /><br /> ●政府:弄清職能定位,制定政策導向,完善“游戲規則”<br />
<br /><br /> 在市場經濟框架中,政府是政策、法律、法規等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其主要的經濟職能目標是為微觀企業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并創建良好的投資環境,其主要任務是建立相關的管理機構、制定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處理好中央與地方關系以及為完成這些職能而必須進行的基礎工作。<br />
<br /><br /> 1.建立全國統一的會展業監管機構,根據展會性質和規模實行分類監管。對全國性特大型的展會活動以及涉及國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會活動繼續實行審批制,對中小型展會活動尤其是經貿類展會活動,取消審批制,推行備案制。當然,對哪些活動是全國性特大型活動,哪些活動是涉及國家和民族利益的敏感性展會活動,哪些是一般性中小型商貿展會活動,這些問題需要召集有關方面的專家進行科學界定。<br />
<br /><br /> 2.制定中國會展業中長期發展產業政策。產業政策是市場經濟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是決定產業發展方向、規模和速度的重要因素。就會展業來說,主要的產業政策應該包含如下三個方面:(1)會展業的地區扶持政策。因為中國會展業不可能也不應該“遍地開花”,政府應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特征、會展資源的分布等狀況,對會展業的重點發展區域和非重點發展區域進行合理劃分,對符合地區產業布局政策的展會,給與稅收減免、土地使用優惠、財政補貼等政策;(2)會展業的行業扶持政策。從目前的情況看,絕大多數行業都有舉辦展會的動機,但一哄而上規模“小而散”、內容“多而雜”的辦展格局,不利于提高中國會展業的行業競爭力,因而根據中國經濟的整體產業發展重點和不同產業在不同地區的布局,有重點的選擇相關行業給與政策扶持,對提高中國會展業的組織化水平,會起到積極促進作用;(3)企業扶持政策。“品牌”在展會活動中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是決定展會規模、影響力以及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中國會展業要做大做強,必須對名牌展會加以保護和扶持,以加快同類或相似展會的重組步伐,推動會展業的規?;?、集團化發展。<br />
<br /><br /> 3.重新梳理有關會展業的各種政策法規,建立統一的會展業管理辦法,解決政出多門、互不協調的混亂狀態。從目前涉及會展業的有關法規、通知、管理辦法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貿促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關總署、國務院辦公廳以及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建設部等都從不同側面出臺了有關管理辦法,盡管這些辦法對規范和發展我國會展業起到過積極作用,但由于管理辦法太多,管理辦法解釋單位太多,而且不同管理辦法之間存在沖突等原因,共同造成了我國會展業比較混亂的宏觀發展局面。由此看來,為了確保政令統一,規范市場行為,必須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梳理,該合并的合并,該取消的取消,該調整的調整,以建立系統、統一的會展業法律監管體系。<br />
<br /><br /> 4.將會展產業納入國民經濟統計體系。統計資料是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但會展業只是近幾年才引起人們的較大關注,會展方面的數據目前還沒有納入國民經濟體系。目前只有北京市在2003年1月進行過系統調查,全國以及其他地區的數據,大多數是零散的,甚至是估測的。行業統計資料的缺乏,不僅給行業研究帶來了困難,更為嚴重的后果是,一些“功利性”特征明顯的研究成果和言論,對行業的決策產生了誤導。中國究竟有多少展覽場館,有多少會議設施,會展產業究竟有多大的經濟帶動效應,會展產業究竟有多好的前景等,對這些問題眾說紛紜,不少言論科學依據。報刊雜志上的一些行業數據是怎樣統計出來的,是對展覽的統計,還是對會議的統計,是否包括大型活動等,對這些問題目前幾乎沒有人能夠弄清楚。<br />
<br /><br /> 5.理順政府在會展活動中的職能定位,處理好政企關系。展會活動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經濟活動,在很多情況下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參與。因而,在會展業不能簡單地提出“政企分開”的政策建議,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政府在展會活動中的職能定位,根據展會活動的特點處理政企關系。我認為在處理會展業中的政企關系方面,必須堅持“分類管理”的觀點,不能搞“一刀切”,對那些具有較高社會效益的“公益展會”,如建設成就展,計劃生育展等,這些活動是非經營性的,仍然需要由政府主辦,但具體的運作方式,如展館場地租賃、展臺設計等可以采取市場化的投招標方法等;對于具有明確盈利性目的的“商業展會”,政府必須退出,“只當裁判員,不當運動員”,以維護行業的自由公平競爭,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br />
<br /><br /> 6.理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發展會展產業中的關系。在全國性會展活動管理辦法和政策法規不健全的背景下,政策供給的短缺狀態已經嚴重影響了會展業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性法規和管理辦法自然會不斷出臺,并在基層會展活動中發揮主導作用。大連就是很好的例子。大連在展會總體規模方面雖然不大,但在管理規范方面,卻得到了業界好評。為什么呢?我認為主要是大連的政策供給跟得上。早在1996年,大連市政府就果斷成立了大連市展覽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展會活動實施統一監管,1999年1月又出臺了《大連市展覽會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經過市政府法制辦審核,成為市政府的規章性文件,對大連市經貿展覽會的管理起到了重要指導作用?,F在關鍵的問題是,當我們面對會展業出現的各種問題,從全局出發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的時候,應該如何看待地方已經出臺的各種政策,怎樣來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再展會活動管理中的關系呢?我認為,關鍵要做到如下三點:(1)中央政府要從全國經濟大局利益出發,制定產業政策,完善相關法規,盡快解決中央制度供給短缺“瓶頸約束”,為地方會展業的發展提供“大綱”;(2)承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利益差別,鼓勵地方政府在全國展會活動的發展大綱下,進行制度創新,制定適合地方特色的相關措施;(3)要切記用市場經濟手段調控展會活動的發展,要在法律、法規與產業政策方面下功夫,而不要在“收權”與“放權”問題上做文章,過分強調收權很可能退回到計劃經濟的老路,同加入WTO后中國所面對的市場經濟規則背道而馳。<br />
<br /><br /> ●協會:盡快成立全國會展協會,完善協會的服務與協調職能<br />
<br /><br /> 就市場經濟下行業協會組織的一般職能而言,主要包括4個方面:(1)政府與企業的“橋梁”,在行業內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并代表行業利益向政府尋求政策支持;(2)行業的信息與研究中心,搜集整理國內外同業發展信息,并進行分析研究,為會員單位提供決策參考;(3)會員的教育培訓中心,對會員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培訓;(4)從業人員和公司法人的資質與信譽評估認證中心,以優化從業人員結構,提高行業競爭能力。從我國會展業行業協會組織的發展現狀看,一方面,全國性的協會組織目前還沒有形成;另一方面,地方性協會組織雖然已經陸續產生,但其職能遠遠沒有到位。<br />
<br /><br /> 1.盡快促成中國會議與展覽業協會的形成,并培育成最具有權威的行業中介組織。在市場經濟國家中,協會組織在行業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從我國展會活動行業組織的發展現狀看,目前中國展覽館協會是一個影響較大的全國性行業組織,但其服務對象主要局限于展覽行業,同我們談到的“會展產業”概念有較大差異,因而還不能稱之為“中國會議與展覽業協會”,北京、上海、深圳、山東等地雖然已經注冊成立了地方性會展協會,但在實際職能方面,離市場經濟規則下的協會職能相比,還有很大差距,說得激進一點,不少地方協會“有其名而無其實”。因而成立全國性會展協會,并吸收地方協會為其分支機構,共同構建“中國會展協會網絡組織”,已經成為推動會展業中長期發展的當務之急。<br />
<br /><br /> 2.建立會展業的職業培訓體系,制定從業人員資格認證標準,推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人”的問題是當前我國會展業反映最激烈的問題之一,目前的從業人員大多數半路出身,業務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與培訓。那么,如何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呢?我認為協會應該扮演重要角色。因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的根本辦法不外乎兩條:一是建立篩選機制,二是教育培訓機制。如同其他行業一樣,篩選機制主要通過從業人員資格認證來實現,而教育機制主要通過高校的學歷教育和協會的職業教育來完成。目前,西方國家已經出現了很多有關會展活動的資格認證體系,而且不少學校與公司已經著手來華尋求合作伙伴,推銷會展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體系,中外在會展業人才培養方面的競爭已經開始。在這種背景下,我們能否抓住有利時機,及時推出適合中國國情的展會活動培訓體系以及從業人員資格認證體系,已經成為我們能否提高會展業從業人員素質、能否占領職業資格認證市場的關鍵。<br />
<br /><br /> 3.建立會展業的法人資質評價體系,對會展企業進行資質與信譽評定。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只是確保會展業從業人員素質的第一道篩選機制,從現有展會出現的問題看,對展會品牌、法人資質進行信譽評級同樣是確保會展市場秩序的重要環節。<br />
<br /><br /> 從不少參展企業反映的情況看,由于不了解展會信譽狀況,參加的不少展會沒有實質內容,甚至有欺詐行為,嚴重損害了參展參會主體的利益,也破壞了會展業的行業形象。因而,推行會展業法人資質評價制度,像企業信用評級、飯店星級評定一樣,對不同會展企業進行客觀真實的法人評價,將大大降低會展業的交易成本,對維護會展業的市場秩序,促進會展業的優勝劣汰,保護會展參與者的利益,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br />
<br /><br /> 4.建立會展業信息中心,一方面為政府制定會展業宏觀調控政策和會展企業制定微觀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另一方面,通過公布會展企業與從業人員的資質狀況等措施,為參展參會人員提供行為選擇參考。由于信息不對稱,缺乏權威的信息披露機構,導致會展業中的許多數據資料缺乏真實性,這種狀況不僅提高了參展參會單位選擇展會的信息成本,而且虛假信息還可能導致其做出錯誤決策。因而建立全國會展業信息中心,通過制度約束,確保信息中心的信譽,樹立信息中心的權威,對減少行業運行的信息成本,具有重要意義。信息中心一方面要公布行業發生的重要信息,另一方面要公布會展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資質狀況,在各種參展參會邀請函真假難辨的時候,參展可以通過簡單的網上查詢,了解展會活動主辦方的資質與信譽狀況,從而做出正確決策。<br />
<br /><br /> 5.加強會展業的產業發展研究,為會員單位提供有價值的研究報告。目前,會展業的研究成果非常薄弱,做過大量調研、有重大參考意義的研究成果非常少,大量文章只是就某一具體問題而發表的只言片語,甚至是“無病呻吟”,既缺乏理論價值,又缺乏實踐指導意義。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會展業資料缺乏,從事會展研究面臨困難,另一方面是專業從事會展研究的高素質人員非常少。因而,全國性協會成立后,應該利用其信息中心的優勢,通過與會員單位、從業人員以及專業研究機構的合作,鼓勵高素質的研究隊伍參與會展研究,推出一系列有影響的科研成果,以指導全行業的發展,提高會展業的政策和決策水平。<br />
<br /><br /> ●企業:鼓勵多種經濟成份參與,走市場化產業發展模式<br />
<br /><br />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會展業的生命力最終取決于會展企業的活力。會展活動上升為“會展產業”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必須在會展產業鏈上有大量以盈利為目的的會展企業存在,單純依靠政府補貼和政府行為辦會辦展,會展活動將永遠無法上升到“產業”高度,會展經濟自然只能成為一句空話。那么,怎樣培育會展業的微觀市場主體呢?<br />
<br /><br /> 1.探索會展中心的建設與經營管理模式,走市場化發展道路。會展中心是會展活動的有形載體,會展產業鏈上各利益主體的價值要在會展中心得以體現。從我國各地會展中心現狀看,絕大部分是由政府投資形成的“標志性”建筑,沉淀了大量的國有資產。盡管從政府的角度看,會展中心更多地是體現“政績”和“產業帶動效應”,對會展中心不宜從純經濟的角度進行評價,因而不少地方在會展中心管理中,沒有引進競爭機制,而是由政府指定機構本著“以館養館”的原則,經營與管理會展中心。但如此龐大的國有資產,其利用效果如何,有沒有更好的管理替代方案,的確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鑒于這種情況,我建議會展中心應采取市場化經營模式,這種模式包含兩層含義:第一,在會展中心實體建設中,可以吸收多方面的資金參與,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是一個很好的案例,該中心由德國漢諾威、杜爾塞夫以及慕尼黑三家展覽公司與上海浦東土管局聯合打造,是會展中心多方投資的有益嘗試?,F有的會展中心同樣可以采取股權轉讓等方式搞股權多元化改革,以便從產權關系的深層角度改善會展中心的經營模式與治理結構;第二,對無法或不便于引進非國有資金的會展中心,至少在經營權問題上要逐步引進競爭機制,要通過競爭選擇有能力的經營管理者,以盡可能地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br />
<br /><br /> 2.鼓勵多種經濟成分的企業舉辦展覽與會議,培育會展業有活力的微觀市場主體。如前所述,會展業不同于家電、食品等一般產品行業,大量“公益展會”的存在,決定了政府在展會行業中的特殊地位。但是,如果把會展業作為“產業”來做,并期望會展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話,沒有大量微觀企業的參與是不現實的。因而,本文除了建議在宏觀層面上將“商業會展”與“公益會展”分開,并以此作為確定政府職能定位的標準外,在微觀層面上,一要鼓勵民營、合資、股份、外資等多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參與商業性展會活動,二要鼓勵政府舉辦的“公益展會”,其產業鏈上的各環節如展品運輸、展臺設計等,能夠通過市場途徑解決的,一定要引進競爭機制,這是克服展會活動中的腐敗現象,提高會展活動經濟效率的最好途徑。<br />
<br /><br /> 3.理順會展業中的產業鏈,鼓勵專業化分工與合作。會展業是產業關聯度很高的行業,主要涉及展會策劃與組織企業(辦展主體)、展覽物資運輸企業、廣告媒體企業、展廳設計施工企業、場館租賃及物業管理企業、接待服務企業、旅游企業等,為擴大展會業的經濟帶動效應,必須盡可能地理順產業鏈中各企業的相互關系,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此外,從國外會展業的發展經驗看,隨著會展業組織化程度的提高和辦展規模的擴大,專業化分工將進一步深化,協調機制會更加緊密。因而,理順會展活動中的產業鏈,處理好各環節的分工與協作,對壯大我國展會活動的總體實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br />
<br /><br /> 4.鼓勵兼并重組,提高中國會展業品牌和國際競爭力。如前所述,在會展業中,品牌是信譽的象征,品牌是會展企業最重要的無形資產,誰擁有著名的展會品牌,誰就擁有了客源和財富。因而,鼓勵會展企業的合并重組,在很大程度上是推動同類或相似展會的品牌聯合。市場經濟是一種以自由競爭為基礎和典型特征的經濟,雖然政府可以制定一定規則對市場準入條件進行適當控制,但在具備條件并獲準成立的企業的具體展覽業務方面,政府無權隨意干預,企業是以市場和利潤為導向的,哪種展會有利可圖,企業就會組織哪種展會。所以,市場經濟條件下,重復辦展、業界競爭是一種必然現象,也是市場經濟的活力之源。協會的法人資信評估系統是一種減弱競爭的有效手段,如此同時,在產業政策方面,制定一些鼓勵通過收購兼并、資產聯合方式的重組,同樣是提高行業競爭力的重要環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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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展會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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