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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日公布《木材防腐行業準入條件》
木材防腐包括木材防腐劑和防腐木材,防腐木材為將木材經過特殊防腐處理后,使其具有防腐爛、防白蟻、防真菌的功效。目前,該產品是戶外木地板、園林景觀地板及其他室外防腐木涼棚的首選材料。由于市場尚未飽和,防腐木材行業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但集中度較低。
該《條件》提出,新建木材防腐劑生產項目應進入化工園區或化工產業集聚區。除生產自主開發的高效低毒環保型木材防腐劑新品種外,原則上不再新增木材防腐劑生產企業。鼓勵現有木材防腐劑生產企業開展聯合重組,支持具有比較優勢和自主核心技術的木材防腐劑生產企業發展。
《條件》鼓勵新建防腐木材加工項目進入原木產地、口岸、木材流通集散地或消費地周邊具有化學污染物治理條件的產業集聚區。
但在城市規劃區邊界外2公里以內,學校、居民區和其他嚴防污染的企業周邊1公里以內,以及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需要保護的區域內,嚴禁新建和擴建木材防腐項目。
對于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方面,《條件》規定,沾染防腐劑的包裝物、廢料廢渣不得隨意丟棄,應當按規定收集、貯存和處置。加壓罐排出的含有木材防腐劑的液體應當回收,循環利用或集中處置。外排廢液要符合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或項目所在地環境標準要求。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建立完善的環境管理體系,制定可行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在生產規模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新建和改擴建木材防腐劑生產項目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噸/年;新建防腐木材加工項目生產能力不低于10000立方米/年。該征求意見稿還就產品質量、安全、職業衛生和社會責任等方面提出了相關要求。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防腐木行業實施準入管理,行業集中度將明顯改善,優勢企業有望在整合變大變強。
(好展會網 建筑材料專題 )